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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利益边界,锚定前进方向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2-03-11

------律所四年来一些想法和感悟

因为学习的是法律专业,所以进入大学以后,听到的最多的就是律师资格考试(那时候的叫法),从老师课堂教育,到师兄师姐传经送宝,再到同学舍友交流,基本上,在学校的几年,考律考、干律师、开律所,这九个字贯穿了学习生活的全部,不仅是挂在嘴上,更是刻在心里、渗透进每一寸皮肤,每一滴血液,灵魂的最深处。

毕业以后,除了考过一次失败的公务员考试,我的工作生活真的就是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了下来,转瞬十余年就过去了,回顾这十余年执业律师的生涯,特别是最近四年搞律所的经历,从律所的挂证律师到自己律所的合伙人,自己做的,自己想的,看别人做的,听别人说的,收获很多,受益很大,感悟很深刻。再回头看,个人感觉可以记录下来一些属于自己的文字,记录自己,也向大家分享。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让他做律师吧,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让他做律师吧,因为那是地狱;如果你更爱一个人,让他搞律所吧,因为那更是天堂,如果你更恨一个人,让他搞律所吧,因为那更是地狱。

首先,个人认为:目前常规律所的所有问题和矛盾,主要问题和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即在基础利益恒定的情况下,如何在律所、合伙人、成熟律师、年轻律师、实习律师中求的一个相对公约数最大的平衡方案。律所求发展、成熟律师求成本收益最佳话,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求更多的办案报酬。每个人的利益诉求相对明确,同时在恒定的基础利益和每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矛盾下,如何调和众口,使得每个人尽可能的获得一个相对满意的利益范围,个人认为:没有固定答案,没有最佳选择,所有的东西永远是动态平衡的。基于常规律所目前的状况,当下首要任务是扩大业务(其实这也是一句废话)。案源、案源、案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基于这个大前提下,很多时候,首先要考虑设置其他的利益补偿方式来缓解案件分配利益的矛盾,尤其对于成熟律师,开放合伙人身份,提高成熟律师在律所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以更多的政治荣誉和身份荣誉补偿其相对多的案件利益付出问题;其次、设置相对完备的律所外围辅助岗位,例如文化、文体活动、律所环境、生活等方面的律所岗位,以更多的年轻律师来承担此类任务,担任以上岗位,在案源和收入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激发年轻律师对律所事务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同时设置相对丰富和多层级的律所奖励机制,以表彰奖励和参与管理岗位来平衡青年律师的利益追求;第三,律所提倡所有案件的搭配合作机制,同时框定案件合作的分配大方案,以设置案件费用分配底限,提倡合伙人和成熟律师在高于底限的范围内分配案件费用,同时提倡更加灵活和随机的案件合作机制,提倡合伙人和成熟律师以撒胡椒面的方式,尽可能与每个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合作,以期通过这种合作,尽量平衡律所年轻律师和实习律师群体内部的相对收入平衡,同时形成律所内部的有效融合,以及律师之间更多更有效的相互学习交流和进步。

然后,也是最容易出毛病的地方,就是一定要从制度和心理层面厘清楚合伙人与律师事务所的利益边界。传统律所,至少我看到和听到的,基本上都在这个问题上触雷。按照一般传统意义的认知:律所合伙人开办律所,那理所当然合伙人就是律所,律所就是合伙人。随着时代进步,各种经营形式和经营格局也涌进律所,基于律师事务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性质,和非律师不能参与和加入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法律特性,导致律师事务所长期稳定发展和律所合伙人自然寿命与技术寿命短期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当然这也是我们律师必须面对和承认的矛盾。很多次听老律师说过:我投入那么大干啥,我孩子又不做律师,留给谁呢?

以上矛盾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合伙人不敢也不愿意对律所的软硬件尽心持续有效的投入,在律所发展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把个人利益看作律所利益,把个人意志看作律所意思,以致许多时候为个人利益作出的决策,不顾及其他律师利益,不考虑律所发展和未来。出道十余年来,看到了全国那么多律师事务所“其兴也勃,其亡也忽”,都没有逃脱这样的历史周期律。所以,厘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利益边界,从制度上和心理上分清内外,分清哪里是律师事务所的,哪里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以开放合伙人和开放律所来引流更多的年轻人加入;以合理的利益核算和利益退出机制保证合伙人的利益,同时保证合伙人对律所持续发展和未来的信心。户枢不蠹,流水不腐,不断的引流,滚动的发展才是律所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

再者,以理智和冷静应对外界的褒奖与批评。个人真实体会:在成所之初,基于我们成所得时机和先见性,当时业内和周围朋友的各种褒奖铺天盖地,让我们应接不暇,作为俗人,面对这些,心理的飘忽和不知所以顿升,一段时间内,感觉自己每天都想写诗明志,走路都呼呼带风。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基于这些褒奖而作出的非科学非理智的判断和决定有好多,有些甚至都成了笑话;半年以后,各种问题开始逐步凸显,治理水平低下带来的人员流动、各种关系处理让人有点焦头烂额,随之而来各种批评和指责甚至嘲笑也扑面而来,一段时间内,面对问题,各种纠正、解释、协调让我自己充分感觉到了地狱的煎熬和恐怖,甚至因此引起的其他律师的观望和质疑,让我们倍感负重前进的压力和艰难。我们能否搞下去这个律所,搞定这些目前的问题,也多次出现在我们心里,扪心自问:还要坚持么这些有意义么?着对么?

因为这一阶段的问题和矛盾,我们又连续做出了许多决策和制度的调整,当然,现在看来,很多决策和调整仅仅是头疼医头的,也是对于很多问题的过度和过激反应。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话:我们在实践中既要反右,也要反左。回顾那段艰难岁月,看这四年一路走来,突然发现,可能我们真的太年轻,可能我们真的太过于看重别人的评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状态,不是哪个年龄段的人都可以轻松驾驭,熟练操控的。小平同志说过:发展中的问题,最终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寄希望于律所的发展中风平浪静,不出现任何问题,那只能是幻想,只能是说明律所和律师都没有任何发展。越往前走,我们的规模越大,我们遇到的问题也肯定会越来越多。先贤说过:天下唯庸人无咎无誉!

面对褒奖不飘飘然,面对指责不丧气,不疑惑。坚持自己的思路往前走,面对矛盾不激进,在各种微调中不断修正方向,继续前进。诚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我们要坚持四个自信。律所的发展也一样,坚持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前进中不反复、不折腾、不犹疑,不退缩。

就写到这吧,其实后面本来还计划在写两段。但考虑自己还在局中,写的一些问题,会不会触及别人利益,晾晒同业伤疤,引起不必要的满饭盒误会,到此收笔吧。但坚持一个观点:目前我见到的所有的律所和律师的问题和矛盾,99%均属于利益分配问题和利益矛盾,理念冲突几乎不存在,所以我认为,我们在这类问题上,应当放弃含蓄,学习西方人的坦诚,同时在利益问题上,学会谨慎的妥协和扩大利益共同体。

另:本文所写,均属我个人观点和个人感悟,没有批评和指责任何人任何事的想法,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