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2-03-11
--------读《尴尬吗?无罪释放的兰世立换了13位律师,12位劝他认罪》一文有感
这两天湖北前首富兰**火了,因为他被判无罪了。伴随着他的火,《尴尬吗?无罪释放的兰世立换了13位律师,12位劝他认罪》一文也火了。文章大意是兰世立被控合同诈骗罪,期间一共更换了13位律师,前12位都劝他认罪,现在他判无罪了,前12位律师尴尬不?
我想说,每个律师都不尴尬。
前一段时间,不仅兰**被判无罪,那个著名企业家顾雏军也被部分改判无罪,重庆的法院系统也开始为当年打黑判决的一些案件今年行了重审改判,撤销了部分重罪指控。
面对这些改判的案件,大家无论普通人还是法律人,都无不欢欣鼓舞。欢喜之余,却突然蹦出一些奇怪的论调,论调观点就是当年为这些案件做罪轻辩护的律师尴尬,不称职,不专业,缺乏法律信仰和职业操守等。。。
首先,刑辩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在合法范围内最大限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合法利益。什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利益?无罪》免于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短期羁押刑》长期羁押刑》死刑。按照这个从前到后的顺序的利益,律师根据案件的情况,根据当事人意愿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简单地说,能活着不死,能短住不长住,能缓刑不实刑,无罪、免诉当然最好。
基于这个出发点,我们站在法庭上,跟公诉人争事实、证据、罪名、程序,运用法律上赋予我们的一切可以对抗的手段,为的是争取当事人最大利益。但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要俯下身子,基于对目前事实证据法律的分析判断,劝当事人接受认罪认罚,以换取起诉书中那句:当事人认罪认罚,建议从轻处理。这错了么?没错,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对抗是辩护的技术,同时妥协教师辩护的艺术,不论对抗或者妥协,都是辩护的手段而已,不是目的。目的是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认罪认罚程序发源于英美,感觉人家的叫法“”诉辩交易“”,更直白,更易于理解。我们放弃某些对错的争论,控方以放弃部分指控来节省一些诉讼成本,辩方自认部分指控换取轻刑出发的利益,这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商业考虑的双赢交易行为,类似于我们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但这个到了中国,换名字叫“”认罪认罚程序“”瞬间就变了味道,如果律师要规劝自己当事人使用这个程序,就要冒着被称为第二公诉人或者尴尬律师的风险,以至于我们搞个认罪认罚反复给当事人最笔录,解释,并明确他要自己决定,律师只是建议等,搞得跟真成了第二公诉人一样,偶尔遇到兰世立之类的案件,还要被大家尴尬一下。
可是你想过没,对于大多是被羁押于建国机构的当事人来说,不知道外面情况,绝大多数没有受过法律训练或教育,还身处监牢之内,你让他怎么办?能怎么办?很多时候,我是听着当事人说这么一句话:律师,你不要给我解释罪名法律了!!赶快让我出去就是了,我真是受够了!!只要这时候让我出去,说我杀人都行。。。。
你要说这是胡编乱造,或者说你的个别当事人权利意识太差,不代表大多数。那我再说一个例子:前律师李*,在面临的伪证罪的指控时,即便是在著名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他在看守所内毅然选择了以不上诉换取轻刑判决的决定。他没有权利意识?他不是专业律师?所谓站着说话的才不腰疼,不受人苦,不劝人善。那时那地,法庭不是课堂,法律辩论不是学术争论,争对错是非固然重要,但大多数时候,当事人不受苦更重要。
在文章中,还提出了一个假设:法庭之上,律师口软悬河的作罪轻辩护,法官却说了一句:被告你无罪,你可以回家了。。。。。我亲爱的法律同仁们,这样的情况出现概率有多大?你敢为这个概率赌上自己当事人的命运么?
其次。作为一个法律人,看任何一个法律事件的时候,不仅要具备法律法律知识,法律眼光,更要有历史的眼光,全局的眼光。在分析评论法律问题和法律事件时,都不应该脱离该事件所处的时代和大环境。特别是今时当下的中国,更应该这样。
在这里突然想起了俄罗斯总统普京的一段话:谁忘记苏联那是一种背叛,谁怀念苏联那也是一种背叛。
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最伟大成果之一,镜子的另一面是它的滞后性和稳定性,消极性。这种滞后、稳定和消极的特性,使得它作为社会治理工具时,对于社会的调整也同时具有了消极和滞后的特性。这种特点,对于一个处于剧烈变革的社会,这种机制不如政策的灵活、积极、迅速。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们经历了我们祖辈从未经历过的内外环境的剧烈变革。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们的社会治理更有赖于灵活调整不断变化的政策,在一定的时期内,宏观政策和法律政策特别是刑事政策的调整变化,对于个案的结果的影响可能会超越法律的稳定性,超越法律的滞后性。对于这种超越带来的个案裁判结果的变化,不应该以脱离时代和历史环境的单纯法律观点去观察,去评判。
如果我们了解了内蒙古红旗沟血案,东北二王案,上海控江路事件等实施情况,就不会再盲目的批判那时代严打斗争的重典严刑;我们经过了2009年开始的全球经济危机,就不会再简单的批判2014年以来爆发的投资担保案件风潮中老板们的疯狂和投资者的贪婪;当然,回到正题,兰**也好,顾雏军也好,起案件裁判结果的变化,正是基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注关心关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努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等宏观政策落地的结果,作为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更应该在这些事情中感知这样的政策,感谢这样的政策,感恩这样的政策。
基于以上两个论点,我更加努力的想说一句:每个律师都不尴尬,让我们的努力使得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杨景雷 2022.1.12夜